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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

水利部落实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打响第一枪!

2018年5月15日,水利部官网审批公告栏“关于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中出现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审批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这是2018年水利部第一个不予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可以说是水利部为落实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打响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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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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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情况

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简称“叙毕铁路”)位于四川、云南和贵州省境内,沿线途经叙永县、兴文县、威信县、镇雄县、七星关区、双山新区。叙毕铁路属隆黄线的最后一 段,北起已建成的纳(溪)叙(永)铁路叙永北站(原名龙凤站),向南进入云南镇雄、 威信后至贵州毕节,与毕(节)织(金)铁路相接,是川渝地区与北部湾地区货运交流 辅助通道隆黄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兼具开发地方资源的干线铁路,线路全长 189.152km,其中川滇段建设正线长度 155.978km(四川省境内 50.654km,云南省境内101.184km,高坡隧道贵州段 4140m),贵州省境内 33.17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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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编报情况

2014年5月,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铁二院”)承担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并于2015年5月编制完成《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15年7月4~7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并形成了审查意见,中铁二院在此基础上于2015年7月修改完成《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15年8月17日,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367号文批复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

2017年8月16日,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招标公告,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担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主体设计单位中铁二院于2017年12月初步完成弃渣场变更设计后,编制单位完成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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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水利部受理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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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并于3月27日向水利部提交了不予通过技术评审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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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水利部向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审批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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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水利部官网审批公告里对《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审批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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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许可”前因后果

(1) 变更报告书编报原因。2015 年 8 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367 号文批复了新建 叙永至毕节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川滇段 共设置弃渣场 55 处,弃渣总量 1369.16 万立方米。在后续设计 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和土石方调配方案调整以及征 地困难等原因,项目实际设置弃渣场 57 处,其中 52 处为另选地点设置,5 处位置与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一致但弃渣量增加 20%以上。

(2)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不通过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弃渣场选址不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弃渣场资料不翔实;三是部分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不合理。具体见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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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案变更和弃渣场管理相关规定


1、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分类(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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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规模重大变化的六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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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措施重大变更的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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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设弃渣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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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予批准的两个项目(未批先弃)

注意:文号的不同,2016年两个不予批准的文件仅为“水保函”,而2018年的文号不予许可直接升格为“水许可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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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弃渣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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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背景解读

1、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就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重要论述。他提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指示。2016年1月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2017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水利部要求。

2018年4月3日,在2018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上,陆桂华副部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的5项任务做了布置,排第一位的就是“紧紧围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对于如何“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陆部长给出了7个措施:

第一,照中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结合《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科学划定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切实做好这些区域的水土保持管控。

第二依法落实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相关规划征求水土保持意见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水土流失。

第三,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刚性约束,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第四,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

第五,加大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情况核查力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第六,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和诚信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第七,以惩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带动全局。

3、中央环保督查要求。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开展“回头看”,并已在推进环保督查专项活动,包括清废行动、水源地专项督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这些督查专项对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尤其是弃渣场管理,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梳理可见,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多有严厉措辞,表态几乎“不留情面”,和以往的“督企”不同,现在以“督政”为主,督察方案明确督察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察结束以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

4、人民群众的需求。

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从求生存发展到求生态美好,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的需求更为迫切。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找准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定位,在做好传统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更加注重满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土保持工作的综合效益,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动态趋势

1、    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调研

2018年1月,水利部水保司向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利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水利水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调研的通知》,主要调研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实施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调研活动似乎结束了,调研成效也许将会在接下来的水保政策中逐步显现,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将会全面体现。

2、    方案评审细则的出台

2018年4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了《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47号),该文件对水利部审批的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行为做了严格的规范,与以往的审查审批规则相比,具有颠覆性的改变,部里做了示范,省级及以下在不久后“参照”执行也未可知。

3、    方案审批改革的明确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该指导意见从最高层面上明确将区域水保审批真正从试点经验推向全面落地。

4、    自主验收报备与核查

2018年5月,水利部办公厅专门下文督促154个已完建但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的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要求生产建设项目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按期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同时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督促工作,严格开展设施验收核查工作,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2018年6月15日,水利部水保司组织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推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参会的有铁路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投、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大型国企有关负责人。

5、“监测工作要有的放矢、要发声,监管与执法要及时跟进”

6月22日,鄂竟平部长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陆桂华副部长、汪安南总规划师出席会议。水土保持司就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了汇报,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在听取水土保持司汇报后,鄂竟平部长强调,加强水土保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监测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同时,要清醒地看到这也是当前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要下大力气抓好。鄂部长着重指出,抓监测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认真分析新时期对监测的迫切需求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与重点,一是要精准及时发现生产建设活动对水土流失造成的影响,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及时查处;二是要定量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和特殊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及变化情况,及时反映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为生态文明与水土保持责任考核等制度的落实提供支撑;三是要充分利用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测。鄂部长特别强调,监测工作要有的放矢、要发声,监管与执法要及时跟进,通过监测树立水土保持社会管理的权威,强化行业管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五、结语

水利部在最严水保监管上已开了第一枪,第二、三枪已蓄势待发,谁又会是下一个目标呢?

各级水保监管部门是不是也要主动出击,有的放矢,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了?

各生产建设单位是否也该积极提高水土保持意识,为防治生产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用点真心、出点大力气了呢?

中介单位和报告写手们是不是也该加倍提高方案、监测和验收等报告的编制质量了?




六、最新消息:第二枪已打响

近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固原市水务局,对宁夏固原地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后的检查核实。核查组通过抽查工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与有关单位座谈等方式,重点核实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

核查组发现该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仍存在弃渣场弃渣量发生重大变更但未履行变更手续、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全面、部分弃渣场未严格按设计施工、自主验收材料不完善等问题,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存在明显问题,部分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不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核查组认定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不合格。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黄委已对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项目单位抓紧整改,依法依规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全面完成工程水土保持任务,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和条件,并按程序重新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